青岛公积金查询(青岛的住房公积金该怎么提取)
资讯
202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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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青岛公积金查询,青岛的住房公积金该怎么提取?
住房公积金是一个既让人爱、又让人恨的职工互助基金。
根据我们的住房公积金条例,一般职工用于买房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些年房价涨速很快,不少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人,就赚翻了,所以目前我们公积金的参保规模越来越大。
可是如果我们没有正常需求,是无法利用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给予的利息还很低,根本赶不上自己理财或者银行5年的定期存款。所以,一般低收入群体买不起房,公积金又取不出来,在里边还会贬值,让人郁闷。我就是其中一员。
那公积金究竟怎么提呢?有没有除了买房之外的提取方法?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提取的方式还真不少。
除了买房之外、还房贷之外,还可以装修。
另外我们离退休时,出国定居时,失去劳动能力时,都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如果我们没有住房,通过租房居住,房租又超过收入的一定比例,也可以通过公积金支付房租。
另外,青岛市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提取。农民工跟单位解除关系回乡的,可以提取。职工或家属患重病大病生活困难的,可以提取。户籍迁出本市,与本市的工作单位终止关系,然后又离开本市,可以提取。长时间没有就业的也可以提取。
不过说实话,目前普通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可能性比较小,建议将公积金跟年金制度合并。如果没有买房需要的人,可以将公积金转为企业年金,增加未来的养老待遇,也是很不错的选择。这样还不会增加企业的负担,一举两得。
2. 青岛单位公积金网上怎么增员?
有数字证书的话,在网上办事大厅里的单位业务申报,新增入职员工;
如果没有数字证书,只能在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清册》,填写完整后盖单位公章,到你们指定银行去办理,记得带上专办员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青岛公积金可以绑定支付宝吗?
青岛市的公积金可以绑定支付宝。以下是一般的操作步骤:
1. 下载并安装支付宝App,并注册一个支付宝账号。
2. 打开支付宝App,点击底部的“首页”按钮,找到“城市服务”栏目。
3. 在“城市服务”中,点击“更多”选项,然后选择“公积金”。
4. 在公积金页面,选择“绑定新账号”或类似的选项。
5. 在弹出的页面上,选择“省份”和“城市”,然后填写个人的公积金账号和密码信息。
6. 系统会验证并绑定你的公积金账号,绑定成功后,你就可以在支付宝App上查看和管理你的公积金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绑定操作可能会因支付宝的更新而有所改变,因此建议你在操作过程中仔细阅读支付宝App上的提示信息,或者在遇到问题时咨询支付宝客服。此外,不同地区的公积金政策和操作方式可能会有所差异,你也可以向青岛市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咨询关于支付宝绑定的具体规定。
4. 网上提取公积金显示无银行卡信息?
提取住房公积金是显示没有查到银行卡信息,那是因为你没有进行公积金的对应银行卡的绑定。建议您带上个人身份证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办理,非常的快捷方便。这有可能是手机号和银行卡没有在银行绑定。公积金提取金额一般比较大,所提供的银行卡是不是二类卡,二类卡超过一万就转不过去,可能是因为二类卡所以查不到。
5. 青岛市公积金从哪年开始缴存的?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岛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2年,负责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2002年5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颁布后,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我市在原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了内设10个处室、12个管理处、编制233人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构筑了“集中统一、信息共享、分级授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模式6. 青岛公积金提取新规?
青岛公积金提取新政策于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1. 增加购房提取政策: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等,未使用住房贷款的,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或不动产证登记日期之前(不含当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使用商业银行贷款的,可在贷款发放之日起12个月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贷款金额;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贷款发放之日起12个月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
2. 调整租赁住房提取政策:租赁青岛市住房的,每人每年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超过12000元。
3. 调整还贷提取政策:商业住房贷款还款的,提取金额不超过提取日之前已还贷款本息之和,且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贷款还款的,提取金额不超过提取日之前一个年度还贷本息之和,且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
4. 增加重大疾病提取政策:本人或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可在诊断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本人或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不超过医保报销后的自费部分。
5. 增加老旧小区改造提取政策:青岛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的业主,可在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后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承担的建设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提取政策可能因地区和时间而有所不同,请参考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最新政策。在实际操作中,您需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才能办理公积金提取。
7. 青岛地区如何使用公积金买房?
根据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颁布的《青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青岛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必须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还必须提供相应资料及按照规定流程办理方可。
【受理机构】: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区管理处
【贷款类型】:单纯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
【贷款情形】:购买自住住房
【咨询电话】:12329
青岛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
1.借款申请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是所购住房的产权人,并在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符合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三)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且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规定要求;
(四)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办理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及相关手续;
(六)借款申请人购买新建住房的,房屋开发单位须同公积金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借款申请人购买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下同)的,再交易住房的售房人(即原住房产权人)不得为其配偶;
(七)借款申请人所购买的住房须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停止受理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经两次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的公积金贷款;
(八)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3.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户籍职工,符合上述申贷条件,可以持相关证明,按照规定要求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程序:
1.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应提交签名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户籍及婚姻状况资料;
(二)购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资料;
(三)购房首付款发票或收据;
(四)还款能力相关资料;
(五)贷款还款账户资料;
(六)个人信用征信报告;
(七)异地贷款的,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明细;
(八)其他必要的借款申请资料。
2.公积金中心根据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公积金缴存情况、历史贷款情况、购房情况、家庭房屋套数情况、本次贷款申请情况、征信情况等进行综合审查,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
3.贷款申请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应与公积金中心及相关方签订借款合同;组合贷款的借款申请人还应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当申请借款的金额超过月度(季度、年度)贷款资金的计划额度时,公积金中心应优先向购买首套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贷款,并按照借款申请人办理预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办理审批及发放手续。
4.合同签订后,公积金中心和贷款银行协助借款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5.公积金中心收执抵押权证后,根据资金计划安排,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资金应以借款人支付购房款的名义由受委托银行划转到房屋开发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购买再交易住房的,贷款资金由受委托银行划转到借款合同约定的售房人(即原住房产权人)银行账户。
6.职工应如实提供借款申请资料并配合调查核实工作;职工拒绝配合的,公积金中心有权作出不予贷款的决定。
其他信息:
青岛、烟台、威海、潍坊、日照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共同签署了《胶东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这意味着,今后五市缴存职工在其他四市购房申请异地贷款时,将不再受是否具有当地户籍的限制,可享有与申贷机构所在地贷款职工同等的权益,为五市间人口跨地区流动、就业及购房提供更多的政策优惠和资金支持。
自2020年5月9日起,青岛市统一了二手住房与新建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政策,统一实行单职工缴存36万元、双职工缴存60万元的最高额度政策。
装修不可提取公积金 但大修和租房可以
根据规定,装修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但住房大修可以。职工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房屋产权证原件、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原件和大修费用付款发票原件,到就近管理处现场办理,或通过个人专业版网上营业厅“业务预申请”模块上传材料申请办理。
除此之外,公积金还可用来偿还住房贷款。根据规定,偿还住房贷款期间,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市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需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原件(加盖银行印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就近管理处办理提取手续。
此外,公积金还可用来交房租。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本市住房的可以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若符合上述租赁条件,可凭本人身份证明、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凭证原件、房租发票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处办理提取手续。目前,我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夫妻双方不得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且不得超过我市规定的租赁提取限额30000元/年。
父母买房子女可提取公积金还贷吗?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住建部有关政策文件规定,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提取公积金。其中2019年8月住建部发布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对购房提取范围明确为产权人。我市现行的提取管理办法依据有关上级文件及提取标准,规定职工因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为产权人或产权人配偶。但若该套房屋子女也持有产权的话,可按规定以购房行为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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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青岛公积金查询,青岛的住房公积金该怎么提取?
住房公积金是一个既让人爱、又让人恨的职工互助基金。
根据我们的住房公积金条例,一般职工用于买房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些年房价涨速很快,不少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人,就赚翻了,所以目前我们公积金的参保规模越来越大。
可是如果我们没有正常需求,是无法利用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给予的利息还很低,根本赶不上自己理财或者银行5年的定期存款。所以,一般低收入群体买不起房,公积金又取不出来,在里边还会贬值,让人郁闷。我就是其中一员。
那公积金究竟怎么提呢?有没有除了买房之外的提取方法?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提取的方式还真不少。
除了买房之外、还房贷之外,还可以装修。
另外我们离退休时,出国定居时,失去劳动能力时,都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如果我们没有住房,通过租房居住,房租又超过收入的一定比例,也可以通过公积金支付房租。
另外,青岛市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提取。农民工跟单位解除关系回乡的,可以提取。职工或家属患重病大病生活困难的,可以提取。户籍迁出本市,与本市的工作单位终止关系,然后又离开本市,可以提取。长时间没有就业的也可以提取。
不过说实话,目前普通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可能性比较小,建议将公积金跟年金制度合并。如果没有买房需要的人,可以将公积金转为企业年金,增加未来的养老待遇,也是很不错的选择。这样还不会增加企业的负担,一举两得。
2. 青岛单位公积金网上怎么增员?
有数字证书的话,在网上办事大厅里的单位业务申报,新增入职员工;
如果没有数字证书,只能在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清册》,填写完整后盖单位公章,到你们指定银行去办理,记得带上专办员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青岛公积金可以绑定支付宝吗?
青岛市的公积金可以绑定支付宝。以下是一般的操作步骤:
1. 下载并安装支付宝App,并注册一个支付宝账号。
2. 打开支付宝App,点击底部的“首页”按钮,找到“城市服务”栏目。
3. 在“城市服务”中,点击“更多”选项,然后选择“公积金”。
4. 在公积金页面,选择“绑定新账号”或类似的选项。
5. 在弹出的页面上,选择“省份”和“城市”,然后填写个人的公积金账号和密码信息。
6. 系统会验证并绑定你的公积金账号,绑定成功后,你就可以在支付宝App上查看和管理你的公积金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绑定操作可能会因支付宝的更新而有所改变,因此建议你在操作过程中仔细阅读支付宝App上的提示信息,或者在遇到问题时咨询支付宝客服。此外,不同地区的公积金政策和操作方式可能会有所差异,你也可以向青岛市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咨询关于支付宝绑定的具体规定。
4. 网上提取公积金显示无银行卡信息?
提取住房公积金是显示没有查到银行卡信息,那是因为你没有进行公积金的对应银行卡的绑定。建议您带上个人身份证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办理,非常的快捷方便。这有可能是手机号和银行卡没有在银行绑定。公积金提取金额一般比较大,所提供的银行卡是不是二类卡,二类卡超过一万就转不过去,可能是因为二类卡所以查不到。
5. 青岛市公积金从哪年开始缴存的?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岛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2年,负责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2002年5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颁布后,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我市在原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了内设10个处室、12个管理处、编制233人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构筑了“集中统一、信息共享、分级授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模式6. 青岛公积金提取新规?
青岛公积金提取新政策于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1. 增加购房提取政策: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等,未使用住房贷款的,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或不动产证登记日期之前(不含当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使用商业银行贷款的,可在贷款发放之日起12个月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贷款金额;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贷款发放之日起12个月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
2. 调整租赁住房提取政策:租赁青岛市住房的,每人每年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超过12000元。
3. 调整还贷提取政策:商业住房贷款还款的,提取金额不超过提取日之前已还贷款本息之和,且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贷款还款的,提取金额不超过提取日之前一个年度还贷本息之和,且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
4. 增加重大疾病提取政策:本人或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可在诊断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本人或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不超过医保报销后的自费部分。
5. 增加老旧小区改造提取政策:青岛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的业主,可在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后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承担的建设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提取政策可能因地区和时间而有所不同,请参考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最新政策。在实际操作中,您需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才能办理公积金提取。
7. 青岛地区如何使用公积金买房?
根据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颁布的《青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青岛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必须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还必须提供相应资料及按照规定流程办理方可。
【受理机构】: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区管理处
【贷款类型】:单纯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
【贷款情形】:购买自住住房
【咨询电话】:12329
青岛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
1.借款申请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是所购住房的产权人,并在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符合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三)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且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规定要求;
(四)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办理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及相关手续;
(六)借款申请人购买新建住房的,房屋开发单位须同公积金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借款申请人购买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下同)的,再交易住房的售房人(即原住房产权人)不得为其配偶;
(七)借款申请人所购买的住房须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停止受理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经两次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的公积金贷款;
(八)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3.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户籍职工,符合上述申贷条件,可以持相关证明,按照规定要求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程序:
1.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应提交签名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户籍及婚姻状况资料;
(二)购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资料;
(三)购房首付款发票或收据;
(四)还款能力相关资料;
(五)贷款还款账户资料;
(六)个人信用征信报告;
(七)异地贷款的,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明细;
(八)其他必要的借款申请资料。
2.公积金中心根据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公积金缴存情况、历史贷款情况、购房情况、家庭房屋套数情况、本次贷款申请情况、征信情况等进行综合审查,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
3.贷款申请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应与公积金中心及相关方签订借款合同;组合贷款的借款申请人还应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当申请借款的金额超过月度(季度、年度)贷款资金的计划额度时,公积金中心应优先向购买首套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贷款,并按照借款申请人办理预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办理审批及发放手续。
4.合同签订后,公积金中心和贷款银行协助借款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5.公积金中心收执抵押权证后,根据资金计划安排,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资金应以借款人支付购房款的名义由受委托银行划转到房屋开发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购买再交易住房的,贷款资金由受委托银行划转到借款合同约定的售房人(即原住房产权人)银行账户。
6.职工应如实提供借款申请资料并配合调查核实工作;职工拒绝配合的,公积金中心有权作出不予贷款的决定。
其他信息:
青岛、烟台、威海、潍坊、日照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共同签署了《胶东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这意味着,今后五市缴存职工在其他四市购房申请异地贷款时,将不再受是否具有当地户籍的限制,可享有与申贷机构所在地贷款职工同等的权益,为五市间人口跨地区流动、就业及购房提供更多的政策优惠和资金支持。
自2020年5月9日起,青岛市统一了二手住房与新建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政策,统一实行单职工缴存36万元、双职工缴存60万元的最高额度政策。
装修不可提取公积金 但大修和租房可以
根据规定,装修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但住房大修可以。职工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房屋产权证原件、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原件和大修费用付款发票原件,到就近管理处现场办理,或通过个人专业版网上营业厅“业务预申请”模块上传材料申请办理。
除此之外,公积金还可用来偿还住房贷款。根据规定,偿还住房贷款期间,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市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需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原件(加盖银行印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就近管理处办理提取手续。
此外,公积金还可用来交房租。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本市住房的可以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若符合上述租赁条件,可凭本人身份证明、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凭证原件、房租发票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处办理提取手续。目前,我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夫妻双方不得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且不得超过我市规定的租赁提取限额30000元/年。
父母买房子女可提取公积金还贷吗?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住建部有关政策文件规定,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提取公积金。其中2019年8月住建部发布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对购房提取范围明确为产权人。我市现行的提取管理办法依据有关上级文件及提取标准,规定职工因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为产权人或产权人配偶。但若该套房屋子女也持有产权的话,可按规定以购房行为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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